关于组织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立项课题之结题鉴定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4-05-14 点击数:

各二级学院(部),各部门、单位:

根据关于组织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结题鉴定的通知》、《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《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》精神,近期将对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进行中期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对象

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、专项课题和委托专项课题我校立项课题名单详见附件

相关要求

请所有课题负责人同时完成校内与校外材料的上报工作。

校内:请于5月31日前完成材料,包括成果鉴定书、鉴定表与相关佐证材料。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320 ,包括成果鉴定书(附件3)、鉴定表(附件4)各一式3份、结题鉴定材料一式1份。同时将其所有打包命名为”2021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+姓名+课题名称“发邮箱:80557277@qq.com。

校外:请于6月6日前将符合结题条件的结题鉴定材料按照顺序统一排版生成一个PDF文件,上传至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“结题”中。


注:

1.课题结题鉴定材料内容及顺序如下

1)成果主件(研究报告);

2)成果附件(含著作、已发表的研究论文,限5项,著作只需提供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);

3)相关证明(领导批示、获奖情况、媒体报道及决策报告被采纳等的证明文件,限5项);

4)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。


附件:1.关于组织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结题鉴定的通知

    2.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立项之课题结项检查名单

    3.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

    4.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

    5.江苏省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课题管理规程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高职教育研究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年5月1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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