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职责

一、部门职责

1.学院改革与发展规划研究;

2.学院重大决策、重点项目的论证;

3.学院综合性数据信息审核;

4.起草重要文本文件;

5.高职教育研究;

6.依法治校协调推进工作;

7.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;

8.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等。

二、工作人员岗位职责

(一)处长岗位职责

1.全面负责发展规划处、高职研究所工作;

2.负责组织开展学院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,组织编撰有关研究报告、方案设计、政策建议或决策咨询;

3.在认真研究、科学论证的基础上,组织起草学院事业发展规划,协调有关部门研究、制定学院学科专业建设规划、师资队伍建设规划、校园建设规划等的建议方案并实行过程检查,并撰写学院发展规划的调整意见;

4.负责制定大学章程,负责协调开展学院新一轮制度建设工作;

5.负责学院发展规划在年度工作计划中的落实工作及学院各单位、各部门相关规划的执行及执行过程的检查、指导和监督工作;

6.负责开展与学院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理论与实践课题的研究工作;

7.负责做好学院大学章程和学院重要文件的、方案、法律文书等的合法性审查、制定与修订工作;

8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二)副处长岗位职责

1.组织研究各类高职研究项目,为学院发展提供决;

2.负责联络相关学会、协会与研究会,组织高职研究论坛,开展学院高职教育学术研讨活动;

3.负责《高职研究与探索》的编辑审定;

4.配合处长研究、审定有部门起草的关于学院发展规划的各项文件、报告、对策建议等;

5.配合处长负责工会、网络运行维护、日常行政工作;
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;

三、调研员工作职责

1.协助处长工作,对政策研究、目标管理、部门内部建设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研究;

2.配合处长负责学院《大学章程》修订工作和学院新一轮制度建设工作;

3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(三)高职研究所工作人员职责

1.学习、研究与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;

2.负责高职信息的收集,高职研究项目的外联、申报及有关事务性工作;

3.参加校际高职教育研究活动,加强对外联系,扩大学院影响;

4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(四)发展规划处工作人员职责

1.负责起草相关公文及部门内部工作计划、总结及规章制度等;

2.负责文件、报刊、信函的收发、登记等工作;

3.负责会议室的使用申请、会议通知和准备等工作;

4.负责信息收集反馈、部门考勤和印章管理工作;

5.负责部门文档资料的归档及网站建设维护工作;
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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